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3347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3472號
- 債權人
- 張昆泰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珂珂瑪物聯網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究為「支付命令送達翌日」或「109年11月1日」?
㈡提出請求金額28,360元之計算方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3472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珂珂瑪物聯網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究為「支付命令送達翌日」或「109年11月1日」?
㈡提出請求金額28,360元之計算方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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