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403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4035號
- 債權人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燦昌
- 代理人
- 林哲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勝昌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王杏宜、郭尚
府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勝昌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陳報其姓名、送達處所,另提出債務人勝昌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12600916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提出債務人王杏宜(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郭尚府(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