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57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5720號債 權 人 陳朝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劉俊豪、創新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表明正確請求標的聲明。(按不真正連帶債務係謂數債 務人具有同一目的,本於各別之發生原因,對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義務,因債務人中一人為給付,他債務人即應同免其責任之債務。依狀附證物所示,對劉俊豪係基於支票票號VW1078235票據債務法律關係請求,對債務人創新 冷凍食品有限公司係基於支票票號VA0071247票據債務法 律關係請求,兩者間為不真正連帶債務。) 【確認本件支付命令請求標聲明是否為: ㈠債務人劉俊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佰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㈡債務人創新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佰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㈢前二項所命之給付,如有任一債務人為全部或一部之給付者,其餘債務人於該給付範圍內同免給付義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黃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