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7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0號
- 債權人
- 黃雅純即全合水電材料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順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06年5月26日起算是否有誤?(依狀附出貨單銷貨日期全非為106年5月26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0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順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06年5月26日起算是否有誤?(依狀附出貨單銷貨日期全非為106年5月26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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