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1 月 0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7號債 權 人 家和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全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郭建麟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黃全偉究為債權人或僅為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若為法定代理人,請補正聲請狀債權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 日書記官 陳貴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