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8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2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833號聲 請 人 優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豐村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陳明受款人儀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收受系爭支票(票 據號碼DD0716260號),抑或僅簽收郵件,未收到票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