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24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4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2446號聲 請 人 許炎坤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羅瑞安即瑞安工程行、瑞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瑞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 二、背書連續釋明:票號WG0000000指定受款人為黃婷雅,請補背書連續證明。(如本票背面影本) 三、利息起算日為何? 四、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