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244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2446號
- 聲請人
- 許炎坤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羅瑞安即瑞安工程行、瑞安機械工程有
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瑞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背書連續釋明:票號WG0000000指定受款人為黃婷雅,請補背書連續證明。(如本票背面影本)
三、利息起算日為何?
四、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