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45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4507號聲 請 人 呂鳳珠即慶大興業有限公司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曾玟凱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人為「呂鳳珠即慶大興業有限公司」之記載是否有誤?應更正為「聲請人慶大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鳳珠」。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