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142號上 訴 人 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異昌 訴訟代理人 黃儀采 被上訴人 九聯天然石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火成 訴訟代理人 陳榮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 上正本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顏督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