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補字第7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4 月 0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796號 原 告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鵬賢 原告與被告億海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96,251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7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慧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7 日書記官 張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