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045號
- 上訴人
- 復翔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復漢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仁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
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1年10月14日所為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674,640元,應徵
第二審裁判費41,29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
繳納,逾期不繳上訴裁判費,即駁回上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2045號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仁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
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1年10月14日所為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674,640元,應徵
第二審裁判費41,29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
繳納,逾期不繳上訴裁判費,即駁回上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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