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09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092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鴻福開發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和慶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社團法人台中市凱歌協會間因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092號給付違約金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19,01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0,08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