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8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620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14 日

法官廖欣儀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620號

原告
蕭秀莉
被告
茂盈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雅嵐
法定代理人
何雅華
訴訟代理人
陳國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起訴必須具備之程式。又起訴不合程式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第6 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起訴未繳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109 年7 月10日裁定命原告於收受裁定後5 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 萬2,970元,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該裁定已於109 年7 月20日寄存送達於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並於同年月30日生合法送達之效力,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而原告逾期迄未繳納裁判費,有本院多元化案件繳費狀況查詢清單及收費答詢表查詢附卷可憑,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第6 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欣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顏嘉宏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