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125號
- 原 告
- 王如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陳錦蘭
- 訴訟代理人
- 劉建成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秀玉
- 被 告
- 劉國隆
- 達鑫國際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陳素真
- 被 告
- 陳純宜
- 曾煥騰
- 黃建豪
- 邱月明
- 蔡福在
- 蕭啓宗
- 清淨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 上 一 人
- 法定代理人
- 蔡金生
- 被 告
- 品程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一辰
- 被 告
- 吳海禮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 謝啟川
- 廖平容
- 徐漢龍
- 莊錦文
- 廖文瑄
- 周政朝
- 正原貨運行即林政源
- 鍾明雄
- 林昱仁
- 馬進利
- 何誠明
- 上 一 人
- 訴訟代理人
- 黃春櫻
- 被 告
- 巫忠義
- 上三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 黃曉薇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
- 被 告
- 曾濬煥
- 陳育憲
- 金兆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劉富裕即劉錦福
- 訴訟代理人
- 劉建杰
- 被 告
- 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聰賓
- 訴訟代理人
- 許伊妘
- 被 告
- 李姚(即黃保夫之承受訴訟人)
- 黃丹頤(即黃保夫之承受訴訟人)
- 黃梓勉(即黃保夫之承受訴訟人)
- 黃玄綸(即黃保夫之承受訴訟人)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於民國111年3月28日辯論終結。茲被告謝啟川、廖平容因在監執行,未經本院合法通知,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5月19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