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2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539號

拆除地上物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28 日

法官呂麗玉

原告
李惠玲
訴訟代理人
周美瑩律師
被告
栢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蔡銘原
被告
劉宜榛
被告
蔡佩真
被告
蔡淑清
被告
蔡秉峰
被告
蔡雪麗
被告
蔡孟廷
上八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坤賢律師
上八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怡潔律師
被告
陳惠美
被告
郭蔡淑錵
被告
蔡尚宏敬
被告
陳再生
被告
陳禎鴻
被告
陳寬聰
被告
蔡玲妹
被告
陳寶絹
被告
陳美志
被告
陳碧玉
被告
黃春雪
上一人監護人
楊進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除地上物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所為之判決,其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正本漏附土地複丈成果圖,應更正以本裁定所附「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109年12月14日成果圖」為原判決正本之附圖。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呂麗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巫偉凱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