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39號聲 請 人 楊立杰即楊大博之繼承人 聲 請 人 楊偉杰即楊大博之繼承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8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5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杰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盧弈捷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39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42084-9 │ │1 │1000│ │ ├──┼───────────────┼──────────────┼────┼───┼────┼───┤ │0002│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55523-4 │ │1 │1000│ │ ├──┼───────────────┼──────────────┼────┼───┼────┼───┤ │0003│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92058-7 │ │1 │1000│ │ ├──┼───────────────┼──────────────┼────┼───┼────┼───┤ │0004│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92059-9 │ │1 │1000│ │ ├──┼───────────────┼──────────────┼────┼───┼────┼───┤ │0005│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22321-5 │ │1 │488 │ │ ├──┼───────────────┼──────────────┼────┼───┼────┼───┤ │0006│誠洲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32388-6 │ │1 │1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