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83號聲 請 人 陸伍堂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文宗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6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蕭一弘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怡臻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83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18 │1 │1000│ │ │ │ │ │ │00 │ │ ├──┼───────────────┼──────────────┼───┼────┼───┤ │0002│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25 │1 │5000│ │ ├──┼───────────────┼──────────────┼───┼────┼───┤ │0003│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26 │1 │5000│ │ ├──┼───────────────┼──────────────┼───┼────┼───┤ │0004│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27 │1 │5000│ │ ├──┼───────────────┼──────────────┼───┼────┼───┤ │0005│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31 │1 │1000│ │ │ │ │ │ │0 │ │ ├──┼───────────────┼──────────────┼───┼────┼───┤ │0006│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32 │1 │1000│ │ │ │ │ │ │0 │ │ ├──┼───────────────┼──────────────┼───┼────┼───┤ │0007│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33 │1 │1000│ │ │ │ │ │ │0 │ │ ├──┼───────────────┼──────────────┼───┼────┼───┤ │0008│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39 │1 │5000│ │ ├──┼───────────────┼──────────────┼───┼────┼───┤ │0009│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41 │1 │1000│ │ ├──┼───────────────┼──────────────┼───┼────┼───┤ │0010│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42 │1 │1000│ │ ├──┼───────────────┼──────────────┼───┼────┼───┤ │0011│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43 │1 │1000│ │ ├──┼───────────────┼──────────────┼───┼────┼───┤ │0012│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44 │1 │1000│ │ ├──┼───────────────┼──────────────┼───┼────┼───┤ │0013│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45 │1 │1000│ │ ├──┼───────────────┼──────────────┼───┼────┼───┤ │0014│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61 │1 │1000│ │ │ │ │ │ │0 │ │ ├──┼───────────────┼──────────────┼───┼────┼───┤ │0015│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105-NF-0000062 │1 │1000│ │ │ │ │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