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4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19 日
- 法官王金洲
- 法定代理人陳亞筠
- 當事人辰豐實業有限公司、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35號聲 請 人 辰豐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亞筠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8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金洲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書記官 吳欣叡 ┌────────────────────────────────────────────────┐ │支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435號 │ ├──┬──────────┬──────────┬──────┬──────┬──────┬──┤ │編號│ 發票人暨負責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魔女廚房餐飲有限公司│台新商業銀行文心分行│109年4月1日 │720元 │CX6086439 │ │ │ │蔡志宏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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