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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9893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05 日

債權人
中基實業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蘇明豊即蘇明豐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陳報債權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

㈡請提出債務人蘇明豊即蘇明豐(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有更名)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5 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5 日

書記官 鄭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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