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977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9770號
- 債權人
- 亞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亷蕙琦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苙森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事實理由工程材料「總價金901,465元及5%稅金45,073元,則為946,538元」是否正確?【因與109年2月請款單金額不相符「910,489元+5%45,524元=956,013元」】(合約書金額與請款單金額不相符)
㈡確認請求金額672,051元是否正確?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