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14號
- 原告
- 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德華
- 訴訟代理人
- 王俊文律師
- 被告
- 劉清山
- 訴訟代理人
- 黃仕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111年8月1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被告所涉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885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犯罪嫌疑,確有影響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經於民國111年8月1日裁定本件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885號案件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經查該刑事案件業已終結,此有該案判決書、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00號刑事判決在卷可查。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