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650號
- 原告
- 雅仕蘭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麗娜
- 訴訟代理人
- 洪慧中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得謙律師
- 被告
- 夏諭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俊輝
- 訴訟代理人
- 陳志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由
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本院認因有事實尚待釐清,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訴字第65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本院認因有事實尚待釐清,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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