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字第13號

解任清算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25 日

法官夏一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字第13號

聲請人
楊淑貞
代理人
施嘉鎮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來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解任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未繳納聲請費用。查本件係非因財產權關係而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後段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夏一峯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建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