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15743號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5743號
- 債 權 人
- 台中軟體園區文創數位3D示範基地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廖志強
-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璞樂設計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台中軟體園區文創數位3D示範基地管理委員會之法定代理人為廖志強之釋明文件(依陳報之區公所函所載為謝曜謙,非廖志強)。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