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2589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5891號債 權 人 豐謙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袁玉麒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黃湘穎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債務人「黃湘穎」之身分證字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並提出債務人「黃湘穎(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 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陳報新臺幣434,837元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書記官 鄭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