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33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2 月 0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3352號債 權 人 沈淇承即盈誠企業社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鋒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債務人是否有誤?因請求內容與卷內資料(德金 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倘若無誤,則應表明對債務人請求 依據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㈡補正清晰退票理由單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3 日書記官 王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