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82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30 日
- 法定代理人洪美華、王振揚
- 原告友利環保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豐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壹萬貳仟伍佰陸拾元,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8259號債 權 人 友利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美華 債 務 人 豐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振揚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壹萬貳仟伍佰陸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利息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 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施玉卿 ┌───────────────────────────────────────────────────┐ │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 110年度司促字第8259號│ ├──┬────────────┬───────────┬───────────┬───────────┤ │編號│ 發 票 日 │ 金 額 │提示日 即 利 息 起算日│ 支 票 號 碼 │ │ │ │ 新 臺 幣 │ │ │ ├──┼────────────┼───────────┼───────────┼───────────┤ │001 │106年6月18日 │78,540元 │106年6月19日 │BI1354789 │ ├──┼────────────┼───────────┼───────────┼───────────┤ │002 │106年7月26日 │15,120元 │106年7月26日 │BI1355065 │ ├──┼────────────┼───────────┼───────────┼───────────┤ │003 │106年7月26日 │18,900元 │106年7月26日 │BI1355045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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