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141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1410號
- 聲請人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王元欣即欣原商行、凃秀枝准予本票裁
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狀末聲請人及法定代理人之簽名或蓋章。
㈡確認相對人姓名究為「凃」秀枝或「涂」秀枝?並提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