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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6589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26 日

聲請人
艾格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偉智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宸煜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事實理由三、發票人地址為「臺南市」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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