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聲字第11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延展清算完結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0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聲字第1106號聲 請 人 聶碧瑩 上聲請人因永約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結,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起展期至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113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永約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及清算申報尚未核定,致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調閱本院110年度司司字第68號呈報清算人卷宗、110年度司聲字第535號變更清算人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 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111年3月22日止完結清算。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