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建字第52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2 月 24 日

法官林宗成

原告
暘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正章
訴訟代理人
黃錦郎律師
被告
鼎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宗興
訴訟代理人
賴柔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4月12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念慈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