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356號
- 原告
- 張劉秋香
- 訴訟代理人
- 許英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瑋玲律師
- 被告
- 林禮忠
- 被告
- 林玟惠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許博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19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本院109年度重訴字第563號拆屋還地事件,其判決結果為本件之先決問題,依民事訴訟法第182條第1項規定,於民國110年8月19日裁定本件於本院109年度重訴字第563號拆屋還地事件訴訟終結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經查,本院109年度重訴字第563號拆屋還地事件,經上訴後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1年度重上字第229號審理,移付調解後以112年度上移調字第515號成立調解,此有該案調解筆錄在卷可憑,足認該案訴訟程序業已終結,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依職權撤銷原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