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888號

返還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6 月 28 日

法官謝慧敏

原告
李瓊香
原告
李秋香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昶欣律師
複代理人
陳宗翰律師
被告
程江忠
被告
鼎紘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坤富

上當事人間返還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原告追加聲明請求被告鼎紘有限公司將其堆置在系爭土地上之廢棄物清除,本院認應再開言詞辯論,定期測量。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慧敏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于娟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