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4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解除契約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5 月 06 日
  • 法官
    林宗成
  • 法定代理人
    張瑞炳、鄒惠美

  • 上訴人
    煌吉鋼鋁有限公司法人陳美玉
  • 被上訴人
    富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486號 上 訴 人 煌吉鋼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瑞炳 上 訴 人 陳美玉 被上訴人 富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鄒惠美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486號解除契約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金(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8,694,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30,695元。因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6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6 日書記官 陳念慈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