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6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01 日
- 當事人美商暟晉國際有限公司、呂素瓊、合盟科技有限公司、李柏蒼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645號原 告 美商暟晉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素瓊 訴訟代理人 何國華 被 告 合盟科技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李柏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對被告合盟科技有限公司、李柏蒼為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 日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石慶 法 官 廖欣儀 法 官 鍾宇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