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1986號
- 債權人
-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諾琪寵物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陳報債權人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
㈢陳報債務人諾琪寵物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