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2606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15 日

債權人
陳怡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胡明鑫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本件債權人「陳怡文」、債務人「胡明鑫」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依狀附請款單、報價單所載,承攬契約雙方當事人似為雙盈檢驗科技有限公司與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雙盈檢驗科技有限公司與大林畜牧場)。惟債務人若為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則非本院管轄(設立登記地在嘉義縣)。

㈡確認「大林畜牧場」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若為合夥,注意合夥之設立登記所在地)

㈢裁判費新臺幣500元。(按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但書第1款規定:「聲請發支付命令徵收裁判費新臺幣500元」,亦即於「督促程序」係採定額徵收標準,係就「同一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每次聲請發支付命令僅徵收裁判費新臺幣500元。)本件若為債權人雙盈檢驗科技有限公司對債務人「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請求,債權人雙盈檢驗科技有限公司對債務人「大林畜牧場」請求,係債權人對不同債務人為分別請求,故自應分別繳納督促程序之裁判費,惟債務人若為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非本院管轄,是否仍繳納費用請自行斟酌。若本件債務人確為「胡明鑫」則無須補繳。

㈣本件情形若同前所述,應區分對「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對「胡明鑫即大林畜牧場」之請求,分別記載請求金額為何?利息起迄日及利率各為何?惟債務人若為禾蛋蛋品股份有限公司非本院管轄。

㈤若本件債務人為「胡明鑫」,提出由債務人胡明鑫個人簽立委託提供環保服務事務之承攬契約書影本或其他相關釋明資料以釋明得對胡明鑫為本件請求。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