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退休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1 日
  • 法官
    劉奐忱
  • 法定代理人
    黃鈺茹

  • 上訴人
    旭生自行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勞訴字第88號 上 訴 人 旭生自行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鈺茹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徐永清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2年3月2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人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16,918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22,58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 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1 日勞動法庭 法 官 劉奐忱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1 日書記官 吳淑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