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23275號
- 債權人
- 鉅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亮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昱堂即米凱傑實業行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陳報債務人委託生產葉黃素膠囊之相關釋明資料(如:訂購單)。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究為「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或「111年08月15日」?
㈢提出米凱傑實業行(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