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288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11 日
- 當事人親家市政廣場管理委員會、黃坤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28897號 債 權 人 親家市政廣場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黃坤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德馨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催繳管理費掛號郵件回執影本(具有「債務人公司簽收 」之回執投遞記要聯),或經「債務人公司簽收」之郵件 簽收紀錄以釋明催告繳納管理費之意思表示到達債務人。㈡提出債務人德馨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 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