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16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22 日
- 當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陳鳳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694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淑慧即黑爾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黑爾企業社之營業人統一編號「00000000」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