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34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6 月 13 日

  • 當事人
    莊琪緯聲請對於相對人凱萊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3486號 聲 請 人 莊琪緯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凱萊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二、陳報相對人凱萊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3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