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86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2 月 29 日
- 當事人馥華全球電商股份有限公司、黃靖崴、OBLIGAD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8608號 聲 請 人 馥華全球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靖崴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LOMA GREG OBLIGADO 格雷格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LOMA GREG OBLIGADO即格雷格(居留證號碼:Z0&ZZZZ; &ZZZZ; 00000000號)之實際住居所地,並向內政部移民署查明相對人之入出境資料及在台居所,逕覆本院。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