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11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延展清算完結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0 日
- 當事人Pawel Daniel Czubinski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聲字第1166號 聲 請 人 Pawel Daniel Czubinski 代 理 人 蕭富山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波蘭商帕維人工智慧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結,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1年8月10日起展期至民國112年2月9日止完 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又前開規定,於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第2項 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波蘭商帕維人工智慧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清算人,因清算事務尚未完成,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1年度司司字第67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核 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