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9863號
- 債權人
- 摩樺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債權人
- 兼法定代理
- 債權人
- 人 蔡朝啓
- 債權人
- 蔡朝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白雪大舞廳、蔡泗龍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白雪大舞廳」之合法負責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
㈡確認「蔡朝啓」是否為本件債權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及釋明資料。
㈢確認「蔡煥桂」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並提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