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78號
- 上訴人
- 家禾秝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靖涵
- 訴訟代理人
- 鍾明諭律師
- 被上訴人
- 戈雅創意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范義棠
- 訴訟代理人
- 林淑琴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2年5月2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簡上字第7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2年5月2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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