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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538號

減少買賣價金等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4 月 24 日

法官鍾宇嫣

原告
揚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世昌
訴訟代理人
劉禹劭律師
被告
全國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志鵬
訴訟代理人
陳榮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減少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鍾宇嫣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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