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70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17 日
  •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 原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謝明璇聲請對於債務人元昇興業有限公司法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 被告
    元昇興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7038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代 理 人 謝明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元昇興業有限公司、潘元裕之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元昇興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㈡提出被繼承人潘元裕之除戶戶籍謄本。 ㈢提出被繼承人潘元裕之繼承系統表。 ㈣提出全體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㈤陳報繼承人有無向法院為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之聲明。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