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80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28 日
- 當事人大中和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繼勝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8012號 債 權 人 大中和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柳繼勝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台灣安衛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詹昀融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法定代理人詹昀融與債務人台灣安衛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連帶責任之依據。(按聲請狀所附合約書記載 並未表明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責任。)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