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1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9279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7 月 11 日

債權人
許岱雷即奕捷企業社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鈺庭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向債務人訂購消毒霧炮機之契約書影本。

㈡如契約書對造為勝元有限公司,並請確認列林鈺庭為債務人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㈢如確認林鈺庭為債務人,請提出債務人林鈺庭(住○○市○區○○街000號2樓)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